为加强入网设备质量控制与管理,提升公司新采购电能表质量水平,拟开展2016年电能表送样检测工作。
一、送样检测目录与范围
本次电能表送样检测包含三相多功能电能表(0.2S级除外)等10个种类,详见下表:
序号 |
种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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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相多功能电能表(0.2S级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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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2S级三相多功能电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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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级单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开关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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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级单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开关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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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级单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CPU卡-开关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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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级单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CPU卡-开关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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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开关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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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开关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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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CPU卡-开关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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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三相电子式费控电能表(通信模块-CPU卡-开关外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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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测采取供应商自愿送检原则。检测报告日期(以检测报告日期为准,下同)为2014年4月1日(含本数)以后、检测结论为合格的电能表规格型号,其检测结果在2016年框架招标继续有效,无需重新送检。
二、送样检测时间安排
根据公司2016年电能表框架招标计划,本次送样检测计划在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进行。
三、送检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备批量生产、销售、供应电能表所必需的生产制造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三)凡属国内生产的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直接送样检测。
(四)参检单位未受到南方电网公司实行市场禁入处罚。
四、检测机构
公司物资部委托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实施2016年电能表送样检测工作。
五、检测依据
本次送样检测依据公司统一组织制定的电能表送样检测技术方案(详见附件1)。
六、检测工作实施
(一)送样检测采取自愿原则,由符合本方案资质要求的各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参检。相关的样品制造、运输、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参检供应商需在送检样品前完成检测费用缴纳,否则一律不接收其送检样品。
(二)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送样检测实施。
(三)供应商完成费用缴纳后,应在2015年12月28日~30日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提前或逾期送检一律不受理。各种类样品送样要求、送样地点及收费情况说明见附件2。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控技术中心负责收取样品。
(四)参检样品应进行出厂试验且结果合格,检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样品。测试过程中发现因样品不满足送样要求以及测试结果不合格,本次送样检测结果均为“不合格”。
(五)检测工作开展前,公司物资部委托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中心组织样品的盲样处理和编码工作。检测机构只接受编码后的样品,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换、调整样品或标签。
(六)2016年2月2日公司物资部在广州市举行检测结果解码会。因临近春节,请各参检供应商提前订票。
(七)检测完毕后,由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分别出具正式检测报告提交至公司物资部。
供应商可于2016年3月1日~10日分别到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实验检验检测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控技术中心领取正式检测报告,并于2016年3月15日17:00之前,将检测报告扫描版(pdf格式,一本检测报告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一起发送至hongym@csg.cn,每个文档均以“公司名称+文档名称”命名。
(八)检测工作结束后,供应商若对检测结果有异议,需在领取检测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物资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针对原样品,复检结果若未改变,复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检测结果应用
(一)本次送样检测结论为合格的结果,将作为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表框架招标及批次专项招标的资质条件要求之一。
(二)自公告之日起,南方电网公司物资部不再组织其他电能表标的送样检测工作。
(三)三相多功能电能表(0.2S级除外)、0.2S级三相多功能电能表两个标的2014年送样检测结果继续有效。供应商名称有变更的,应自行到南方电网公司招标服务大厅咨询办理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检测报告发至hongym@csg.cn备案。
(四)本次检测合格结果有效期为2年。当某类设备发生下述任一情况时,视具体情况重新组织测试并发布测试结果:
(1)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发生变化;
(2)设备运行中出现重大缺陷;
(3)工程应用较已发布的技术规范有特殊需求。
附件列表:
附件1:南方电网公司2016年电能表送样检测技术方案
附件2:南方电网公司2016年电能表送样要求和收费情况说明
附件3:南方电网送样检测若干工作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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